第一部分;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
化学品中文名

化学品英文名

相对分子质量214.01

分子式C4H7IO2

第二部分;成分/组成信息

有害物质成分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. 碘乙酸乙酯 623-48-3

CAS NO623-48-3

第三部分;危险性概述

健康危害

本品蒸气对眼睛有强烈刺激作用,在1.4mg/m3时,即有催泪作用。国外曾报道,接触高浓度碘乙酸乙酯,可引起肺水肿而死亡。

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。

燃爆危险本品可燃,具强刺激性。

第四部分;急救措施

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。就医。

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

食入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

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
第五部分;消防措施

危险特性

遇明火、高热可燃。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。遇水或水蒸气反应放热并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。受热分解或与酸类接触放出有毒气体。其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会着火回燃。若遇高热,容器内压增大,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。

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碘化氢。

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离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灭火剂: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。

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

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,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风向灭火,喷水冷却容器,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容器突然发生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,应立即撤离,用水灭火无效。

泄漏应急处理

第六部分;泄露应急处理

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、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
第七部分;操作处理与存储

操作注意事项

密闭操作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。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,穿胶布防毒衣,戴橡胶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在清除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、切割等作业。避免产生烟雾。避免与氧化剂、还原剂、酸类、碱类接触。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

储存注意事项

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防止阳光直射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、还原剂、酸类、碱类、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

第八部分;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
中国MAC(mg/m3)

未制定标准

前苏联MAC(mg/m3)

未制定标准

TLVTN未制定标准

TLVWN未制定标准

监测方法

工程控制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。

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。

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。

手防护戴橡胶手套。

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第九部分;理化特性

主要成分

外观与性状无色油状液体,见光及空气逐渐分解变黄色。

分子式C4H7IO2

分子量214.01

熔点无资料

沸点179~180

相对密度1.808

相对蒸气密度7.4

饱和蒸气压0.072(20℃))

燃烧热无资料

临界温度无资料

临界压力无资料

闪点76

引燃温度无资料

溶解性不溶于水,溶于乙醇、乙醚。

爆炸上限无资料

爆炸下限无资料

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

主要用途 用作有机合成的中间体。
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
禁配物强氧化剂、强还原剂、酸类、碱类。
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

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

LC50无资料

第十二部分:生态学资料

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,不要让该物质进入环境。

第十三部分:废弃处置

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

若可能,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。
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

危险货物编号无资料

UN编号

包装类别

包装方法

无资料。

运输注意事项

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严禁与氧化剂、还原剂、酸类、碱类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、消毒,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。船运时,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、厨房,并与机舱、电源、火源等部位隔离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
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

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。